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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哥哥叫黎默,他与我简直是两个极端,16岁便长到了一米八,身材高大、容貌英俊,无论月考还是体能测试,永远都是全校第一,每天课桌里都有看不完的情书,是个接近完美的男人。
听到我被欺负,黎默第一时间就把罪魁祸首揍得满地找牙,警告他们不准再靠近我,否则就像划烂我的课本一样划烂他的脸。
托我哥的福,我得以顺利毕业。由于不擅长体能运动,所以我把所有时间花在研究文学、戏剧和诗歌上,最后凭借优异的语言成绩,成功当上了一名神父。
而当上神父半年后,我遇到了一见钟情的女孩,黛丝。
那段时间,恶龙肆虐,用邪恶的爪牙摧毁了一个又一个村庄,几乎灭绝了小半个大陆,无数勇者与法师前仆后继,却无一例外地丧命在恶龙的魔爪下。
就在国王都陷入绝望的时候,黛丝站了出来。
她高举圣剑,仅带领200名骑士冲进恶龙的巢穴,奋战三天三夜,最终砍下了恶龙的首级,带着一身污血,在万人的簇拥和欢呼下凯旋。
我便是那万人之一,我站在人群的角落里,看着黛丝高举恶龙首级,正气凛然地高喊道:“我叫黛丝,皇家骑士队队长,我将誓死守卫我的家乡!”
她站在皇宫的最高处,身穿盔甲,仿若救世主降临,她举起的手臂上全是修长的肌肉,血迹挡不住她的魅力,立体的五官英气又不失秀美,连太阳为她镀上一层金光,映照她自豪的笑容。
她是这大陆上的第一位女骑士,比所有男性都瘦小,却是所有男人的领袖,她有力量、有魄力,只要一声下令,所有人都会为她冲锋陷阵。
她用那双自信的眼眸扫过所有民众,掠过我的那一刻,我的心脏狠狠地跳动了一下。
透过黛丝,我仿佛看到了理想中的我自己,那个勇敢、善良又强大的,没能成为的自己。
从此,我的牵挂尽数交给了这位女英雄。
我开始想方设法地去接近她,一开始是以安抚伤兵为由,说服骑士团与教堂合作,将有战争后遗症的伤兵转移到教堂里治疗。有了这层纽带,我就能名正言顺地往骑士团跑。
当然,我知道黛丝是万众瞩目的英雄,我一介小小神父怎可能高攀,所以我从不与她正面接触,只是日日蹲点,摸清她的作息,然后每天送去甜品、鲜花以及各种绸缎,而且全部以慰问品的形式寄出,从不署名。
我以为我做得滴水不漏,可我那机灵鬼朋友安东尼,还是看出了倪端。
安东尼是唱诗班的导师,平日以温柔出名,此刻却十分焦急:“停止这种荒诞的举动吧,你知道骑士团那边的人都怎么讨论你吗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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