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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女年芳二十,家住京畿,孩童时跟随父母自陕西迁至上京,父母偶遇变故,不幸身亡,独留小女一人。”
生得这般水灵,竟比自己还大三岁。
年岁不重要,叶秋漓思绪落在陕西二字上:“可是陕西乐籍?”
那女子强撑着笑,点头:“嗯。”
乐籍乃贱籍,她自是不愿别人提起。
因为叶秋漓这番委婉问询,宋白晴脸上浮现出几分不悦:“乐籍又如何,不过给你和旭儿做个奴婢,有何不妥吗?”
叶秋漓盯着那女子身上的衫裙,朝着宋白晴微微颔首:“虽说只是个婢子,但按照院里的吃穿用度,若是收了,恐怕小娘子的生活水平,便没有往日好了,当然,若小娘子愿意,母亲也成全,儿媳自是没问题。”
“她自是愿意的呀。”宋白晴笑乐呵了,“儿媳不知,纤云她与旭儿少年知心,若不是贱籍限制,旭儿当初可是想娶纤云为妻的.......”
话说一半,宋白晴故作捂嘴姿态:“哎呦,你看我这说的什么话,儿媳别介意,母亲我一时嘴快。”
“反正旭儿心悦纤云,纤云亦是心悦旭儿,为了他什么苦都愿吃,怎会不愿呢?”
只见翟纤云微微垂眸,面露羞赧。
话说到这般份上,叶秋漓哪还有推辞之理,只得点头应下:“如此,便没有问题了。”
陆清旭对自己冷淡,多半是嫌弃自己太过死板,他是寻花问柳惯了的人,怎么喜欢她这种循规蹈矩的。
左右关系已经这般,她也不在意了。
若是得这闭月羞花,盈盈腰肢的美娇娘伺候,陆清旭心情好了,或许就不会整天冷着个脸,多了去处,也不会时常来她屋里。
更何况,两人还.......少年知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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